01
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從何時起享受稅收優惠?
答: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
02
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需要備案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2017年版)》列示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03
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按什么稅率匯繳?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以下簡稱24號公告)規定,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根據24號公告的解讀,A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2025年4月20日到期,在2025年度季度預繳時企業仍可按高新技術企業15%稅率預繳,2025年辦理2024年度匯繳申報時按15%的稅率匯繳。如2025年底重新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其2025年度預繳、匯繳繼續享受優惠;如未重新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則2025年度預繳應按25%的稅率補繳少繳稅款,2025年度匯繳也應按25%的稅率辦理。
更多高新辦理詳情可直接與在線客服聯系
04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多長時間內向認定機構報告?
答: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05
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哪些行為會被認定機構取消資格?
答: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1)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2)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3)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ISO14001環境和ISO9001質量體系內審員哪個更有用如何在瑞士注冊商標?什么叫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金字塔結構呼叫中心ISO9001認證標準包含哪些內容?化妝品公司需要申請哪些榮譽證書歐盟ce認證大概多少錢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實施ISO14001認證標準的核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