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審查 |
預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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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專利申請 |
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復審及無效請求 |
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 |
適用申請主體 |
企事業單位等、個人 |
企事業單位等(需要預先備案) |
適用領域 |
《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2017)(第76號)中規定的情形(一)、(二)、(三) |
見各地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關于預審申請的政策 |
提出時機 |
(1)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 (2)受理并繳費后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3)受理并繳費后的復審和無效宣告; |
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申請前 |
程序 |
向省局提交請優先審查請求文件,由省局批復后傳送至國家知識產權局確認 |
申請人在所屬地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預審資格,通過預審備案后可向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出預審申請,通過預審申請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申請。 |
提交文件 |
(1)優先審查請求書; (2)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信息材料和相關證明文件 |
(1)專利申請文件(需要制作為XML格式的案卷壓縮包); (2)承諾書; (3)共同研發合同(適用第一申請人有預審備案資格,共同申請人無預審備案資格)。 |
答復期限 |
(1)答復發明審查意見通知書為通知書發文日起兩個月; (2)答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審查意見通知書為通知書發文日起十五日; |
(1)答復發明的第一、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分別為通知書發文日起10個工作日和5個工作日; (2)答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審查意見通知書為通知書發文日起5個工作日。 |
結案時間 |
(1)發明專利申請在四十五日內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并在一年內結案; (2)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兩個月內結案; (3)專利復審案件在七個月內結案; (4)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無效宣告案件在五個月內結案,外觀設計專利無效宣告案件在四個月內結案。 |
通過預審申請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申請后,一般為: (1)發明專利申請3~6個月結案; (2)實用新型專利申請1~2個月結案; (3)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1個月左右結案。 |
數量限制 |
上一年度授權量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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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影響審查結果 |
否 |
否 |
其他注意事項 |
(1)不支持優先權和同日申請; (2)申請日為通過預審申請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申請的日期; (3)需要勾選放棄專利法實施細則第51條規定的主動修改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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