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度民營經濟發展政策
(第18、21條)
第一批獎勵項目補報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有關企業(單位)、個人:
根據安排,現開展2020年度民營經濟發展(第18、21條)第一批獎勵項目補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中共嵊州市委辦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嵊市委辦發〔2020〕67號)文件中:
第18條 加強創造運用保護 對當年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授權、通過 PCT 國際專利申請并獲得國際檢索報告的,每件獎勵 2 萬元;對保持有效狀態的自有發明專利,自申請之日起維持滿 6 年、9 年、15 年的,每件分別獎勵 2000元、5000 元、11000 元;對當年通過“企業管理規范”國家標準的企業給予 5 萬元獎勵。
第21條 鼓勵企業實施標準化戰略 對當年獲得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單位給予 10 萬元獎勵。
二、扶持對象
符合嵊市委辦發〔2020〕67號文件(第18、21條)申報內容獎勵項目條件的有關企業及個人。
三、申請材料
企業:
1.嵊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申請表(企業);
2.專利證書、專利相關的官費繳費憑證及相應代理機構出具的發票原件和復印件或官網年費繳費記錄、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浙江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認定文件等有關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具體見申報指南)。
個人:
1.嵊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申請表(其他);
2.專利證書復印件、專利相關的官費繳費憑證及相應代理機構出具的發票原件和復印件或官網年費繳費記錄;
3.專利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4.開戶銀行和卡號
四、申報審核流程
1.企業及個人通過線上線下同時申報,線上為嵊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云平臺,按照要求上傳相關資料,網址:http://220.191.227.112:8069/ (瀏覽器:谷歌及主流瀏覽器-極速模式),具體見“申報指南”;線下申報將《嵊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報送至市場監管局辦公室(317室);
2.企業類由屬地鄉鎮(街道)初審后報市場監管局;個人類直接報市場監管局。
3.市場監管部門按規定進行立項審核,匯總后報市政府審批;
4.財政局完成程序性復核、公示;
5.下達獎勵資金。
五、其他事項
請各鄉鎮(街道)協助通知企業及個人申報,本批次為2020年度第18、21條政策獎勵項目第一批,補報日期為2021年4月8日至4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聯系電話:0575-83792052。
相關材料詳見附件。
嵊州市市場監管局
2021年4月7日
附件1 2020市場監管局發明專利(企業)申報指南(1)
附件2 2020市場監管局發明專利(個人)申報指南(1)
附件3 市場監管局有效發明專利維持費補助(企業)申報指南(1)
附件4 市場監管局有效發明專利維持費補助(個人)申報指南(1)
附件5 2020市場監管局企業申報指南(1)
附件6 2020市場監管局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申報指南(1)
附件7 嵊州市財政專項資金云平臺企業個人操作手冊(2)
附件8 嵊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云平臺操作流程(2)
IFS認證查詢招投標AAA企業信用等級,在投標里能加幾分聲音氣味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商品售后服務評價體系認證】商品售后服務評價指標體系認證有哪些好處根據法律規定圖片侵權怎么辦?ISO38505數據治理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注冊美國球鞋類商標的流程是怎樣的?ISO9000第一階段外審的主要審查內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