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行政復議的申請流程如下:
一、申請條件
對稅務決定不服: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認為該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
申請期限: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人應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二、申請方式
書面申請:向稅務行政復議機關提交《復議申請書》。復議申請書應包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被提起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內容、復議申請的要求和理由、申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情況、申請日期以及其他材料和證明。
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應當填寫《口頭復議申請登記表》,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同其他相關資料報稅務行政復議機關政策法規部門。
三、提交資料
除了復議申請書或口頭復議申請登記表外,如果代理人參加復議活動,還必須向稅務行政復議機關遞交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四、受理與審查
受理審查:稅務行政復議機關政策法規部門在收到復議申請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對于決定受理的,收到復議申請書之日即為受理之日。
不予受理情況: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復議申請,復議機關將決定不予受理,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書》,書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和訴權。
補正或重新填報:如果納稅人提交的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復議機關將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五、審理與決定
審理方式:稅務行政復議的審理主要有書面審理和開庭審理兩種形式,以書面審理為主要形式。復議機關將對復議的行政行為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核實有關證據,判定受復議的稅務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
復議決定:復議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行政復議決定。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做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應當履行。
六、后續處理
提起訴訟:如果申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執行復議決定:如果復議決定要求被申請人重新作出稅務行政行為,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行為。
七、注意事項
繳納稅款及滯納金:對于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不服的,申請人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才能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選擇救濟途徑:對于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以外的其他稅務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法國商標注冊注意事項?俄羅斯商標注冊需要多少錢?東莞iso9001認證2015過程審核方法的關注點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8D小組工作表指導書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內部溝通內容保健服務認證證書有什么用AAA企業信用評級要準備哪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