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3794-2015企業信用評價指標
發布時間:2025-06-22 點擊:12
GB/T23794-2015企業信用評價指標
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面對國際社會及國內市場對企業誠信的要求,各類組織把誠信服務的戰略管理擺到了重要的地位。誠信為本的管理理念深得人心,建立和運行信用管理體系成為電力建設企業的基本要求。除了市場上投標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GB/T50430建設施工質量管理規范)、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建筑施工服務認證資質,而GB/T23794-2015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尤為重要。
電力建設領域建立及實施以法律為保障、責任為基礎和道德為支撐的信用管理體系,可確保其他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本規范結合電力建設企業管理特點、資質條件、員工素質、經營能力、經濟效益、質量安全、合同履約、社會責任、信用表現等要求,對電力建設企業的信用指標與失信風險進行分析,提出對電力建設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與持續改進措施,有利于提高電力建設企業自身綜合實力和信譽度。
電力建設企業在建立和實施信用管理體系時,應以質量安全信用為主線,以防范失信風險為重點,建立和實施信用制度,形成企業信用教育機制、信用因素識別機制、體系運行機制、自查自糾改進機制、征信評價機制和失信懲戒公示機制,講信用理念體現在企業的發展戰略中,與其他管理體系相融合,并建立必要的信用檔案。
1、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火電、水電、送變電(承裝、承修)、承試(電力工程調試)、電力建設監理和新能源項目等電力建設領域的信用評價。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具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信用標準化工作指南》GB/T23792-2009
《企業信用等級表示方法》GB/T22116-2008
《企業信用評價指標》GB/T23794-2015
《企業質量信用等級劃分通則》GB/T23791-2016
《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GB/T19000-2016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GB/T19001-2016
《信用基本術語》GB/T22117-2008
《誠信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CCO26001:2008
《電力企業信用評價規范》DL/T1381-2014
3、術語與定義
3.1信用
是指組織運行活動中對承諾的履行與可信度的依存關系,包括顧客、供方、其他相關方以及他們之間的相互關系。
3.2信用評價
是指信用評價機構(以下簡稱評價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根據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標準,采用規范的程序和方法,對能源行業市場主體的信用狀況進行評價,確定其信用等級,并通過能源行業信用信息平臺進行共享、向社會公開的活動。
3.3評價機構
是指全國性能源行業組織,經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或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可與全國性能源行業組織合作開展能源行業信用評價工作。
3.4評價對象
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火電、水電、承裝修(送變電)、承試(電力工程調試)、電力建設監理和新能源項目等電力建設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4、評價原則
電力建設企業信用評價遵循政府指導、行業自律、自愿參與、公開透明的原則,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和社會公共利益。
5、信用評價
5.1評價依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
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3年)》(國發〔2014〕21號);
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
能源局關于印發《能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2016-2023年)》(國能資質〔2016〕350號);
能源局關于印發《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能發資質〔2017〕37號);
以及與信用評價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
5.2評價內容
信用評價指標分為三級指標,一級信用指標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財務能力、管理能力和信用記錄四個方面,每個一級指標又分解為二級和三級信用指標,每級指標由支持指標構成,同時確定計分標準,最終形成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
火電建設企業信用評價指標;
水電建設企業信用評價指標;
送變電(承裝、承修)建設企業信用評價指標;
承試(電力工程調試)企業信用評價指標;
電力建設監理企業信用評價指標;
新能源項目建設企業信用評價指標;
電力建設領域信用評價指標說明。
5.3評價程序
5.3.1申報與受理
電力建設企業按評價機構格式要求,同時以書面形式和電子形式提交信用評價申報材料。
評價機構在收到電力建設企業申報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做出回復,回復內容包括是否受理申報、申報材料是否完整和需要補充材料的清單。
5.3.2企業評價
企業依據本規范進行自評價,得出分數和等級,并接受監督。
評價機構組建專家工作組進行評價,評價工作可采用現場或網絡的方式進行,形成評價報告初稿。
5.3.3審定
專家工作組向評價機構常設部門提交信用評價報告及工作底稿,由常設部門進行審核。如在審核中發現問題,專家工作組應及時修正。
評價機構常設部門匯總當期評價對象的等級意見及分值、報告初稿和審核意見,提交信用評價管理委員會,審核評價報告,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投票同意,確定評價等級。
5.3.4公示
評價機構將審定結果在評價機構網站等網站及指定媒體上對外公示7個工作日。
5.3.5異議處理
在公示期間,如果申報企業或公眾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可向評價機構提出申訴,并提供相關材料,由評價機構組織復核,復核時間為15個工作日,復核結果為評價的最終信用等級,且復審僅限一次。
5.3.6發布和報送
信用等級最終確認后,評價機構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評價結果在評價機構網站、信用能源網站等指定媒體上對外發布,包括評價對象名稱、信用等級、有效期、評價機構名稱等,并向受評企業頒發標牌和信用等級證書,標牌和證書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二年。
評價機構應按照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目錄要求,在7個工作日內將評價機構基本信息和信用評價結果錄入能源行業信用信息平臺。
5.3.7文件存檔
評級機構負責評價文件的存檔管理。評價小組將評價對象的原始資料、評價過程中的文字資料進行分類整理,作為工作底稿交與評價機構存檔。評價機構應按照保密級別對評價對象提供的全套資料歸檔,對評價對象特別要求保密的文件,應作為保密文件單獨存檔。
5.4動態管理
評價機構實施對申報企業的信用動態監測。信用評價結果在效期內,參評企業如發生不良信息,視不良信息嚴重程度進行重點監測,對參評企業做出降級、警示、整改等處理。
5.5評價等級
評價等級依據參評企業各信用指標得分確定,綜合得分對照相應的信用等級。信用等級分為“三等十二級”,分別用AAA、AA、A、BBB、BB、B、C表示。除BBB級(含)以下等級外,每一個信用等級可用“+”、“-”符號進行微調,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級,但不包括AAA+。
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指南 _深圳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條件
內部裝潢能否受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專利申請
保安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最新版本,保安服務認證體系
商品經營服務認證五星級,如何快速通過商品經營服務認證
深圳IATF16949認證對人力資源的通用要求
餐飲公司申請5A餐飲服務認證證書
【HSE管理體系實踐應用】隱患排查與治理中如何有效使用HSE觀察卡?
商品售后服務評價體系的五星級認證